北理工法學院邀請國防知識產權局王平處長做學術講座
發布日期:2016-10-31 供稿:法學院 姚迪 攝影:法學院 姚迪
編輯:于璐 審核:張愛秀 閱讀次數:2016年10月28日下午,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國防知識產權局政策法規處處長,國防知識產權局法律顧問處副主任律師王平處長應邀做客“理公明法論壇”,為我校法學院的師生帶來了一場精彩的講座!王平處長講座的題目是“國防專利法律制度”,本次講座由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法學博士,副教授郭德忠老師主持。
王平長期從事國防知識產權政策立法以及相關管理研究工作,主持了《國防專利條例》的修訂、《軍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工作暫行規則》以及促進知識產權雙向轉化等政策法規的研究擬制工作。此次講座王平主要從國防專利的起源與發展、國外國防專利情況和我國的國防專利制度三個方面為同學們介紹國防專利的法律制度。
首先,王平介紹了國防專利制度的歷史發展。國防專利制度起源于英國,英國1859年《軍需品發明專利議案》率先在專利制度中引入保密這一行政措施。后法國、美國、德國等國家相繼建立了保密專利制度。隨后,王平講到外國對保密專利的管理主要是采取保密扣壓的方式。其特點主要有由專門機構管理、有法規規范、嚴格保密、國家給予合理補償、及時解密以及有爭議可提起訴訟。
王平重點為同學們講了我國的國防專利制度。我國在建立國防專利制度時,既借鑒了外國保密專利管理的一些共同做法,如扣壓、保密、解密、補償等,又考慮了我國國防科技工業的實際情況,由國家設立的國防專利機構進行全面管理,即國防知識產權局。2004年9月17日公布的新《國防專利條例》是調整國防專利的主要法律依據。該條例共五章36條,其在總則部分規定了立法宗旨和依據,條例的保護對象,國防專利審批機關以及國防專利管理的職責分工,國防專利保密工作的原則等內容。并在后續章節中對國防專利的申請、審查和授權、國防專利的實施、管理和保護作了詳細的規定。
王平強調國防專利是指涉及國防利益以及對國防建設具有潛在作用需要保密的發明專利,其中不包括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隨著社會的發展,也有要求擴展國防專利保護范疇的呼聲。在談到國防專利代理時,王平表示目前我國共有34家專利服務機構,但卻供不應求,這對于有志于從事專利代理工作的同學來說無疑是很好的機會。最后,王平講到國防專利糾紛的解決,在發生國防專利侵權糾紛時,不僅可以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還也可以請求國防知識產權局處理。其他國防專利糾紛需要調解的,由國防知識產權局調解。至于能否提起行政訴訟,王平表示這也是目前專家學者所重點討論的爭議問題。
講座結束后,王平認真地回答了同學們提出的問題。同學們都表示通過此次講座深入了解了很多有關國防專利制度的新知識,受益匪淺。此次講座在同學們熱烈的掌聲中圓滿結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