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屆畢業生申請第二批次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通知
各位同學:
根據《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9〕19號),為引導和鼓勵我校畢業生面向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現將2021屆畢業生第二批次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合格;
3.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在2021屆畢業,并自愿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4.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學習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5.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范圍詳見附件4;
6.畢業當年首次分配不在此范圍內,但二次分配屬于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范圍。
二、補償代償的方式
1.采取分年度補償代償的辦法,學生畢業后每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總額的1/3,3年補償代償完畢?;緦W制內每人每年補償代償金額本科生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不超過12000元,按照學費和貸款金額就高計算;
2.畢業前基本學制內,學費由國家實行補償;若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優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若只有部分學年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按照學費和助學貸款金額就高計算,不可混合計算;
3.未滿3年服務年限,提前離開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取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不包括因正常調動、提拔、工作需要換崗而離開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
三、申請材料
請于2021年11月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電子版和紙質版。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和電子版材料文件命名為【“基層代償”+學生姓名+電話號碼】)紙質版送至中關村校區浴室南側204(良鄉校區可飛鴻快遞):
1.《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附件1,紙質版院系和財務部蓋章,電子版不需蓋章);
2.就業證明(附件2):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蓋章。選調生類需由實際工作所在鄉鎮級政府部門開具,由總公司分配到基層分公司的,需由基層分公司開具。電子版為原件照片或彩色掃描件;
3.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電子版為原件照片或彩色掃描件,紙質版為復印件1份(復印件不清楚的地方,請用黑色簽字筆復描清楚);
4.如果沒有就業協議(如村官等),提供任命文件原件,電子版為原件照片或彩色掃描件;
5.如果屬于二次分配,提供《二次分配就業證明書》原件,蓋章要求同就業證明,模板參考附件3。電子版為原件照片或彩色掃描件。
聯系人:華老師,68914669
附件:1.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
附件:2.就業證明
附件:3.二次分配就業證明書
附件:4.基層就業補償代償地區和行業崗位要求
學生事務中心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