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1年重點對港教育交流項目的通知
來源: 發布日期:2010-11-24
各學院、部、處:
為貫徹落實中央對港工作方針,進一步推動內地高校與香港高校間的交流與合作,教育部港澳臺辦將繼續對2011年度高校組織的重點對港教育交流項目予以資助。現面向我校各學院、部、處征集2011年度重點對港項目的申報。詳情請見教港澳臺辦【2010】2175號文件(附件一)。
請各單位認真領會文件精神并積極組織申報。請填寫《教育部重點對港教育交流項目申請書》(附件二)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將電子版發至[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國際交流合作處暨港澳臺辦公室 高珊
電 話:8387
國際交流合作處暨港澳臺辦公室
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