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送《實施本科以上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頒發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注冊信息表》的通知
來源: 發布日期:2010-10-21
外函〔2010〕93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頒發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注冊工作的通知》(京教外[2008]4號),教育部在北京試點開展建立本科以上層次中外合作辦學頒發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注冊信息庫工作。文件要求,對自2008年入學本科以上(含本科)中外合作辦學學生,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頒發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注冊的有關工作。
(1)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執行單位負責證書認證注冊信息的收集工作,注冊信息經學校國際交流合作處審核后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將根據信息庫提供的信息,對中外合作辦學學生獲得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進行認證。
(2)此項工作事關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可持續發展以及在冊學生的切身利益,請項目執行單位和負責人給予高度重視,并嚴格遵照要求辦理。
校內信息的提交工作,應當在學生入學后兩個月內完成,以便我處匯總上報。
認證信息的收集采用統一格式,即按《實施本科以上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外合作辦學頒發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注冊信息表》(見附件1)格式,以紙質(加蓋學院公章)和WORD文檔兩種方式于2010年10月31日前提交我處。
學生就讀期間,注冊信息發生變動的項目應將變動情況及時報我處,由我處審核后上報更改。屬于姓名、身份證號等關鍵信息的變更的,須提供修改證明材料。
(3)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www.jsj.edu.cn)設立的全國中外合作辦學監管工作信息平臺將開通中外合作辦學頒發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注冊信息查詢系統(http://www.crs.jsj.edu.cn/article_list.php?sortid="4)。學生可憑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查詢本人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注冊序號等信息。
(4)各項目執行單位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認真做好中外合作辦學頒發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注冊信息的收集工作。對于因工作失誤或弄虛作假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根據有關法規,追究當事人和主要領導的責任。
聯系人:劉艷紅
電話:68914207
Email:[email protected]
(4)各項目執行單位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認真做好中外合作辦學頒發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注冊信息的收集工作。對于因工作失誤或弄虛作假而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根據有關法規,追究當事人和主要領導的責任。
聯系人:劉艷紅
電話:68914207
Email:[email protected]
國際交流合作處
201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