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985工程”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國際交流與合作建設項目的通知
各單位:
為保證2010年“985工程”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國際交流與合作建設項目(以下簡稱“985”國際交流與合作項目)的順利實施,按985辦公室要求,現請各單位負責人根據本單位2010年下半年國際交流與合作項目實際情況進行申報。
1、“985”國際交流與合作資金以職能部門和學院為單位進行申報。請各單位負責人根據本單位2010年下半年國際交流與合作項目實際情況進行申報(申報表格見附件1)。
2、“985工程”中央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必須符合《“985”工程中央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要求》(以下簡稱《“985”資金管理要求》)以及學校財務規定。
3、項目類別包括學科國際化建設、人才培養國際化建設、人才隊伍國際化建設、國際科技交流與合作四大類別,具體項目詳見附件2。
4、支出范圍根據《“985”資金管理要求》包括人員經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維修費等。詳見附件3。
5、“全英文教學課程體系建設計劃、拔尖創新人才培養計劃、畢業生國際化就業計劃分別由教務處、研究生院和招生就業處統一規劃和實施,不再列入各學院申報計劃中。
6、校、院際交流計劃、國際學術交流計劃、高層次論壇和高水平學術會議支持計劃必須是于2010年當年能夠執行完畢的項目方可申報。
7、除學科創新引智計劃、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建設項目及國際化信息工作平臺建設項目外,其他項目不涉及設備購置費及修繕費。申報以上三類項目設備購置費需列出設備名稱,金額按價格從高到低填寫,如有設備與985平臺經費或其他經費合計購置,請填寫本項目中支出額,并在括號中注明設備總價。
8、此次申報的各類項目必須2010年12月前執行完畢。請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申報表中預計使用進度(附件1)并嚴格執行,以確保“985”工程項目建設和預算執行進度。
各單位外事干事請于9月15日(周三)下班前將本單位的申報表格和執行進度表交到國際交流合作處綜合科(2號行政樓141室),電子表格發送到[email protected]。如有疑問,請聯系68918387 高珊。
感謝您對“985”工程國際交流與合作建設工作的支持!
國際交流合作處
201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