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9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劃基層對口項目的通知
為推動中日科技交流與合作,中國科技部國際合作司與日本科技振興機構(以下簡稱JST)近年來聯合實施了“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劃”項目。現啟動2019年度項目申報工作,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概要和申請對象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劃由JST全額資助亞洲各國及地區青少年短期訪問日本學校、科研院所和企業,與日本青少年、科學家、研究人員等開展科技交流活動。申請對象包括中國大陸地區優秀高中生、大學生、青年科研人員,申請對象原則上要求首次赴日、年齡在40周歲以下(領隊可適當放寬)。
二、項目組織形式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劃項目分為三類:
1. 科學技術交流活動(A類),由日方接收單位安排中方人員赴日開展短期交流考察,在日行程原則為7天,最長可延至10天,日方合作單位為教育或科研實體(如學校、研究院所、企業等)的團組人數不超過10人(不含領隊),日方合作單位為非教育或科研實體(如獨立行政法人、地方公共團體、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等)的團組人數不超過15人(不含領隊);
2. 共同研究活動(B類),由日方接收單位安排中方研究人員赴日開展短期共同研究,在日行程最長不超過3周,團組人數不超過10人(不含領隊);
3. 科學技術研修活動(C類),由日方接收單位安排中方人員赴日開展短期技能培訓,在日行程原則為7天,最長可延至10天,團組人數不超過15人(不含領隊)。
三、申報時間
1.科技部申報時間
2019年度中方項目申報分為四批次,具體為 2019年1月23日至2月25日;3月25日至4月26日;6月4日至7月4日;9月3日至10月8日。
2. 校內申報截止時間
第二批次:2019年4月8日
第三批次:2019年6月14日
第四批次:2019年9月13日
四、申報方式
計劃參與該交流項目的申請人應在提出申請之前自行聯系并確定好日方接收單位,且與日方接收單位就申報批次、項目交流內容、人數、時間等先行溝通,確保中日雙方在同一批次申報,達成一致后,中日雙方基層申請單位各自向中日兩國主管部門申報。
請有意向參與該項目的申請人,在規定批次截止時間前,填寫中方派遣單位申請表(見附件),由申請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連同與日方接收單位交流計劃、赴日交流人員名單(包含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專業、學歷、年級及研究方向)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紙質版提交至國際交流合作處(中心教學樓228室)。
五、項目執行
申報項目經科技部與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共同審核后,由中日雙方管理部門分別向雙方申請單位通報各批次項目立項結果,中方申請單位請關注中日技術合作平臺網通知通告欄。如當批次未獲立項,可與日方繼續磋商本年度后續批次交流事項。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再次申報時中方需在系統平臺提交推薦公函及申請表掃描件。項目立項后,請中方申請單位嚴格按相關規定自行辦理出國手續,注意遵守國家外事紀律,項目執行完畢后及時將總結報告上傳至中日技術合作平臺網,否則將被取消項目申請資格。
科技部項目通知查詢網站:http://www.most.gov.cn/tztg/201901/t20190124_144867.htm
附件: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計劃中方派遣單位申請表
聯系人:張老師
聯系電話:68911152
國際交流合作處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