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報通知
來源: 發布日期:2017-09-04
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關于做好2018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2018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目前已經開放申報。請各學院仔細閱讀附件《2018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和其他附件文檔,根據學院人才培養需求和規劃,統籌研究確定申報項目,并提交項目申請書及相關材料。
申請方式:
1.申報新項目的學院需要提交:
- 2018年項目申請書(紙質版+電子版)
- 2018年新版信息采集表(excel電子版)
- 雙方合作協議(中外文電子版)
- 包含選派流程、人選標準、管理及配套等內容的項目管理辦法(電子版)
- 學院推薦意見公函(紙質版+電子版;體現以下方面推薦理由:“反應新思路、體現學科優勢、代表單位國際化實力和水平”)
注:由于每個學校限上報一個新項目,請各學院對于培養方式、培養目標相近的項目進行整合后申報。國際處、教務處、研究生院將對各學院申報項目進行審核篩選后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
2.執行滿三年(2014年、2015年上半年獲批;2015-2017年執行)的項目需要提交:
- 項目總結(電子版;須附相關附件)
- 2018年項目申請書(紙質版+電子版)
- 2018年新版信息采集表(excel電子版)
- 雙方合作協議(中外文電子版)
- 學院關于申請繼續執行的公函(需要調整部分加以說明并附理由;同時陳述體現“反應新思路、體現學科優勢、代表單位國際化實力和水平”的推薦理由)
3. 執行中(2015年下半年獲批;2016-2018年執行)的項目需要提交:項目年度執行總結(電子版),未提交的終止執行)
提交材料:紙質版材料送至2號辦公樓138室;電子版材料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截止時間:9月18日 12:00
聯系人:張維琦(68913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