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送2016年因公短期出國(境)計劃的通知
來源: 發布日期:2015-12-10
各學院、處級單位:
根據工業與信息化部《關于報送2016年度因公出國(境)計劃的通知》(工外函[2015]2019號)的要求,現將2016年我校因公短期出國(境)計劃的擬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6年,學校因公短期出國(境)計劃繼續貫徹落實外交部、中央外辦、中組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省部級以下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的意見》(中辦發〔2013〕16號)、工業和信息化部《因公出國審批和管理規定》(工信部外[2013]342號)等文件精神,以實施“十三五”規劃和綜合改革確定的國際化任務為內涵,推進學科專業建立與世界一流大學的交流與合作,拓展教師與世界各地同行良好的跨國合作與學術交流,大幅度提高學生接觸環球教育與研究模式的學習機會。
二、2016年短期因公出國(境)計劃的范圍包括:參加國際會議、雙邊磋商、教學科研合作、合作機制工作洽談等各類因公短期出訪任務。
1. 出訪任務合理、合規。出訪必須有明確的國際化內容,各單位要統籌人員、任務和經費,按照務實、高效、精簡、節約的原則安排出訪計劃,避免同一專業、同一領域內的多人同團派出或重復派出,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訪,禁止直系親屬同團派出或拆團執行同一任務。
2. 出訪人員與出訪任務相符。各單位擬制計劃時要指定團組責任人,并明確成員分工,保證出訪人員具備完成出訪任務的身體條件和業務素質以及對外交流能力。出訪團組人數原則上控制在6人以內。
3. 合理安排出訪路線和在外停留天數,出訪一國不超過5天、兩國不超過8天、三國不超過10天(離、抵我國國境計入在外停留時間),每次出訪不得超過3個國家或地區。出訪拉美、非洲等航線銜接不便的國家,停留時間增加一天。
4. 編制計劃時須明確團組財務預算以及每個出訪人員的經費來源。
三、請各學院、處級單位匯總本單位出訪任務,填寫《北京理工大學2016年出國計劃上報表》和《北京理工大學2016年赴港澳臺地區計劃上報表》,經單位分管國際化及港澳臺工作負責人或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署后,加蓋本單位公章,于2015年12月18日前報國際交流合作處,同時發送電子版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名格式“XXX學院(處、中心)-2016出國計劃”)。逾期未報的單位,視為沒有2016年因公短期出國(境)計劃。
聯系人及電話:王鐸、邢清清 (68914313、68912842)
地址:2號辦公樓137室
根據工業與信息化部《關于報送2016年度因公出國(境)計劃的通知》(工外函[2015]2019號)的要求,現將2016年我校因公短期出國(境)計劃的擬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6年,學校因公短期出國(境)計劃繼續貫徹落實外交部、中央外辦、中組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省部級以下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的意見》(中辦發〔2013〕16號)、工業和信息化部《因公出國審批和管理規定》(工信部外[2013]342號)等文件精神,以實施“十三五”規劃和綜合改革確定的國際化任務為內涵,推進學科專業建立與世界一流大學的交流與合作,拓展教師與世界各地同行良好的跨國合作與學術交流,大幅度提高學生接觸環球教育與研究模式的學習機會。
二、2016年短期因公出國(境)計劃的范圍包括:參加國際會議、雙邊磋商、教學科研合作、合作機制工作洽談等各類因公短期出訪任務。
1. 出訪任務合理、合規。出訪必須有明確的國際化內容,各單位要統籌人員、任務和經費,按照務實、高效、精簡、節約的原則安排出訪計劃,避免同一專業、同一領域內的多人同團派出或重復派出,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訪,禁止直系親屬同團派出或拆團執行同一任務。
2. 出訪人員與出訪任務相符。各單位擬制計劃時要指定團組責任人,并明確成員分工,保證出訪人員具備完成出訪任務的身體條件和業務素質以及對外交流能力。出訪團組人數原則上控制在6人以內。
3. 合理安排出訪路線和在外停留天數,出訪一國不超過5天、兩國不超過8天、三國不超過10天(離、抵我國國境計入在外停留時間),每次出訪不得超過3個國家或地區。出訪拉美、非洲等航線銜接不便的國家,停留時間增加一天。
4. 編制計劃時須明確團組財務預算以及每個出訪人員的經費來源。
三、請各學院、處級單位匯總本單位出訪任務,填寫《北京理工大學2016年出國計劃上報表》和《北京理工大學2016年赴港澳臺地區計劃上報表》,經單位分管國際化及港澳臺工作負責人或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署后,加蓋本單位公章,于2015年12月18日前報國際交流合作處,同時發送電子版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名格式“XXX學院(處、中心)-2016出國計劃”)。逾期未報的單位,視為沒有2016年因公短期出國(境)計劃。
聯系人及電話:王鐸、邢清清 (68914313、68912842)
地址:2號辦公樓137室
國際交流合作處
2015年12月10日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