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6年北京理工大學舉辦國際會議計劃”的通知
來源: 發布日期:2015-10-19
各有關部門:
為做好2016年度舉辦國際學術會議計劃,請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組織本單位的申報工作,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將《2016年北京理工大學舉辦國際學術會議計劃匯總表》和《北京理工大學舉辦國際學術會議申請表(普通/大型)》交到國際交流合作處。
聯系人:劉艷紅 電話:4207
地址:2號辦公樓138室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國際會議的界定:
國際學術會議的范疇:是指在我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舉辦的,由我校主辦、或與國內外有關組織、團體、機構共同舉辦或受其委托承辦的雙邊、多邊國際學術會議、論壇、研討會、報告會、交流會等。
大型國際學術會議:外賓人數在100人以上或會議總人數在400人以上的一般性國際會議;以及外賓人數在300人以上或會議總人數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學技術領域的國際會議。需報國務院審批,應在對外公布前至少提前7個月申報。
普通規模的國際學術會議:包括外賓人數在100人以內或會議總人數在400人以內的一般性國際會議;外賓人數在300人以內或會議總人數在800人以內的自然科學技術領域的國際會議。應在對外公布前至少提前4個月申報。
注意事項:
1.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對外申辦、承諾舉辦國際會議。
2.根據工信部對國際會議的管理要求,如果在上報會議申請之后變更會議名稱、會議時間、地點等關鍵性信息,須重新申報會議。
3.如計劃在北京以外的地區舉辦國際會議,須先征得當地政府外事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后方可申報。
舉辦國際會議的流程
第一步:申報
1. 根據國際交流合作處通知,以學院或部門為單位報送下一年度擬在國內舉辦國際會議計劃;
2. 國際交流合作處審核計劃后,會議組織單位提交正式申請表和請示報告等材料,經各相關職能部門同意,報主管校領導審批;
3. 主管校領導審批后,雙邊會議由國際交流合作處下達正式批文;多邊會議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
4. 多邊會議經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同意下達正式批文。
第二步:舉辦
由申報單位具體組辦或承辦。
第三步:總結
會議結束后一個月內,由申報單位向國際交流合作處提交總結。
附件:
1.《2016年北京理工大學舉辦國際學術會議計劃匯總表》
2.《北京理工大學舉辦國際學術會議申請表(普通)》
(此次申報不需填寫學院及后面的審批意見)
3.《北京理工大學舉辦國際學術會議申請表(大型)》
(此次申報不需填寫學院及后面的審批意見)
為做好2016年度舉辦國際學術會議計劃,請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組織本單位的申報工作,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將《2016年北京理工大學舉辦國際學術會議計劃匯總表》和《北京理工大學舉辦國際學術會議申請表(普通/大型)》交到國際交流合作處。
聯系人:劉艷紅 電話:4207
地址:2號辦公樓138室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國際會議的界定:
國際學術會議的范疇:是指在我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舉辦的,由我校主辦、或與國內外有關組織、團體、機構共同舉辦或受其委托承辦的雙邊、多邊國際學術會議、論壇、研討會、報告會、交流會等。
大型國際學術會議:外賓人數在100人以上或會議總人數在400人以上的一般性國際會議;以及外賓人數在300人以上或會議總人數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學技術領域的國際會議。需報國務院審批,應在對外公布前至少提前7個月申報。
普通規模的國際學術會議:包括外賓人數在100人以內或會議總人數在400人以內的一般性國際會議;外賓人數在300人以內或會議總人數在800人以內的自然科學技術領域的國際會議。應在對外公布前至少提前4個月申報。
注意事項:
1.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對外申辦、承諾舉辦國際會議。
2.根據工信部對國際會議的管理要求,如果在上報會議申請之后變更會議名稱、會議時間、地點等關鍵性信息,須重新申報會議。
3.如計劃在北京以外的地區舉辦國際會議,須先征得當地政府外事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后方可申報。
舉辦國際會議的流程
第一步:申報
1. 根據國際交流合作處通知,以學院或部門為單位報送下一年度擬在國內舉辦國際會議計劃;
2. 國際交流合作處審核計劃后,會議組織單位提交正式申請表和請示報告等材料,經各相關職能部門同意,報主管校領導審批;
3. 主管校領導審批后,雙邊會議由國際交流合作處下達正式批文;多邊會議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
4. 多邊會議經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同意下達正式批文。
第二步:舉辦
由申報單位具體組辦或承辦。
第三步:總結
會議結束后一個月內,由申報單位向國際交流合作處提交總結。
附件:
1.《2016年北京理工大學舉辦國際學術會議計劃匯總表》
2.《北京理工大學舉辦國際學術會議申請表(普通)》
(此次申報不需填寫學院及后面的審批意見)
3.《北京理工大學舉辦國際學術會議申請表(大型)》
(此次申報不需填寫學院及后面的審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