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北京高校“青年英才計劃”人選推選工作的通知
來源: 發布日期:2013-06-06
人函〔2013〕82號
各學院: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北京高校“青年英才計劃”人選推選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3〕250號)文件要求,現就開展2013年“青年英才計劃”人選推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計劃說明
北京高等學校“青年英才計劃”在北京地區普通高等學校范圍內實施。從2013年開始,3年為一周期,每周期一次性遴選2000名左右35歲(含)以下的優秀青年教師給予重點支持。通過開展教學研究、科學研究、社會實踐等方式,幫助青年教師不斷提高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的能力,提高職業道德水平和綜合素質。
對入選北京高等學校“青年英才計劃”的教師,給予每人每年5萬元的項目經費資助,連續支持3年。
該計劃主要資助青年教師進行以下工作:
(一)教育教學類項目:包括開展學科建設、教學改革、教學研究、教材編寫等能夠提高青年教師教學能力的項目。
(二)科學研究類項目:包括開展學科研究、學術交流等能夠提高青年教師科學研究能力的項目。
(三)社會實踐類項目:包括到企業、社區、機關事業單位進行實踐考察、調查研究以及參加職業資格培訓等能夠提高青年教師社會實踐能力的項目。
2013年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分配我校76個申報名額,請各學院根據推選條件,結合本學院實際情況遴選推薦。
二、推選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教育教學思想端正,對教育教學工作滿懷熱情,敬業愛崗,為人師表。
(二)積極進取,有提升自身專業素養與教育教學能力的強烈意識,有較大的發展潛力。
(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3年及以上,年齡在35周歲(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四)已經取得各類北京市科研項目資助和人才培養項目資助的青年教師不屬于本項目的資助范圍。
三、申報要求
(一)各學院結合本通知規定的推選條件和本學院實際情況進行遴選推薦,申請人填寫《北京高等學校“青年英才計劃”申請書》,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二)申報材料包括:紙質推薦報告(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1份、候選人申報書一式8份、推薦人選名冊一式1份(請排序并加蓋學院公章),同時提交所有材料電子版文件1份,電子文檔內容需與紙質材料一致。
(三)上報的申請材料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科學技術保密規定》的有關規定,妥善做好保密技術處理,并提供申報材料的紙質保密證明1份。
(四)請各學院積極組織本單位候選人申報,并于6月13日下班前將所有材料報人事處 高層次人才辦公室(2號樓106室)。
聯系人:施瑞 于笑湉
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68918577 68913013
附件:1. 關于實施北京高等學校“青年英才計劃”的通知(京教工〔2013〕11號)
2. 北京高等學校“青年英才計劃”申報書
3. 北京高等學校青年英才計劃推薦名冊
4. 教育部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
二〇一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