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長安汽車獎學金評審的通知
為支持北京理工大學教育事業的發展建設,鼓勵學生勤奮學習,奮發向上,促進拔尖創新人才培養,長安汽車決定在北京理工大學設立長安汽車獎學金。
一、獎勵類別、人數及額度
常規獎學金獎勵:每學期獎勵40人,每人每次獎勵人民幣2000元;
優秀學生專項獎勵:每兩學期(每年)獎勵1人,每人每次獎勵人民幣40000元,專項用于學生購車。
二、獎勵名額分配
每學期獲獎的常規獎學金名額,其主要名額分配在機械與車輛學院;管理與經濟學院、信息與電子學院、基礎教育學院、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等參與長安汽車相關項目工作的學院學生亦可進行申請。主要獎勵本科生大一至大四年級;每年獲獎的1個優秀學生專項獎勵名額,重點為本科生名額,也可以為研究生名額,在獎學金實施的相關學院里評選獲得。
三、獲獎條件
1. 常規獎學金獎勵
(1)思想品質優秀,政治立場堅定,無違法亂紀記錄;
(2)學習成績優良,評審時無不及格科目,2012-2013學年第一學期綜合排名位于專業綜合排名前40%(獲得三等人民獎學金);
(3)參加學生科技創新活動,有本學科的專利、論文(全國中文核心級及以上)等學術成果,或者有省部級及以上競賽獲獎成果;
(4)積極參加社會志愿服務或學生干部工作,熱心為他人服務,受到表彰或社會好評者;(第(3)或第(4)條滿足其一)
(5)積極參與長安汽車業務(包括科研、實習、社會實踐、市場活動等)的,或者提前和長安汽車簽訂意向協議書或畢業生中加盟長安汽車,優先考慮。
2.優秀學生專項獎勵
(1)對于本科生
① 兩學期均獲得常規獎學金;
② 學年內參加學生科技創新、實踐活動,有發明專利、論文(EI及以上)等學術成果,或者有國家級二等獎及以上競賽獲獎成果;
③ 2012-2013學年內被評為省部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稱號;(第②或第③條滿足其一)
④ 畢業生中加盟長安汽車的優先考慮。
(2)對于研究生:
① 思想品質優秀,政治立場堅定,無違法亂紀記錄;
② 學習成績總體優良,評審時無不及格科目;
③ 積極參與本學科內研究工作,學術成果顯著;
④ 承擔過主要研究生干部工作,受到表彰或廣泛好評;
⑤ 積極參與長安汽車業務(包括科研、實習、社會實踐、市場活動等)的,或者提前和長安汽車簽訂意向協議書或畢業生中加盟長安汽車,優先考慮。
(3)特此說明:以上所列對于優秀學生專項獎勵條件為基礎條件,具體評審方法需與長安公司共同協商后再行確定。
四、申報流程及注意事項
1.申報同學需提交材料如下:電子版獎學金申請表,發送至[email protected],申請表與郵件統一命名,示例:機械與車輛學院20090001張小三長安汽車獎學金申請表;紙質版申請表及相關支撐材料(支撐材料包括個人簡介、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成績單等)一式一份,上交至1號教學樓238辦公室郝佳馨老師處(良鄉學生可上交至機械學部辦公室陳真權老師處)。
2.申請人所提交的獎勵、榮譽等支撐證明材料需是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9月1日之間獲得的,除此期間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僅作為參考。
3.長安汽車獎學金不鼓勵同一學年內與其他的獎學金兼得(申報者申報不同獎學金時所用材料不同的除外)。
4.個人簡介字數要求為1500-2000字,是重要的評選參考材料,應結合評選條件和評選標準書寫。
5.申報時間:2013年4月10日-2013年4月18日18:00,過期提交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6.評審流程:評審委員會從申報截止日期起七日內完成申報材料的整理工作,評審委員會在長安汽車指導下由機械與車輛學院組成,評審委員會根據學生提交材料進行評審,選出獲獎候選學生并在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征求長安汽車企業的意見,無異議后確定發放獎學金及證書。對于獲得優秀學生專項獎勵的,學生還應簽署《專項用于在長安汽車指定經銷商購買自主品牌汽車》保證書,購車區域不限制,所購車輛金額不能少于40000元人民幣(大寫:肆萬元人民幣),購車期限需要在公布優秀學生專項獎勵后20天內,并在指定日期內將其相關手續復印件傳真給評審委員會備案。
長安汽車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