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送2012年下半年勞動用工情況的通知
人函〔2013〕9號
各學院、部、處級單位:
為了配合北京市統計局和海淀區的相關工作,同時也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勞動用工的規范化管理以及檢查力度,學校擬開展各單位2012年下半年勞動用工情況調查。請各單位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文件合法用工,同時按照本單位實際用工情況,于2013年1月18日之前填報《勞動用工情況調查表》(請下載新版表格,見附件)。先填寫電子版調查表及花名冊,發至[email protected],待回復審核無誤后,打印出紙質版本的調查表及花名冊,簽章交至勞資科。
感謝對人事處工作的支持。不明事項請致電勞資科,電話:68912335。
附件:1.勞動用工情況調查表
2.從業人員花名冊
3.勞動用工情況調查表指標解釋
4.持職業資格證書就業的工種(職業)名錄
人事處
二○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3:
勞動用工情況調查表指標解釋
1、填報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的數據。
2、單位從業人員總數,是指單位聘用的短期用工人員數、返聘的離退休人員數、其他從業人員數、勞務派遣人員數之和,不包括我校事業單位編制職工。本單位如沒有填“無”;如有據實填報,并且同時提交從業人員花名冊,花名冊應包含下列基本信息:單位、姓名、性別、戶口類型(本市城鎮、本市農村、外省市城鎮、外省市農村)、身份證號(填寫18位身份證號,特殊情況在備注中說明)、身份類型(短期用工、返聘人員、其他從業人員、勞務派遣人員)。
3、返聘的離退休人員,指本單位使用的已辦理正式離退休手續并支付勞動報酬的人員。包括留用的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和聘用的外單位的離退休人員。
4、其他從業人員,包括仍由原單位繳納社會保險或檔案仍保留在原單位但在本單位工作并取得勞動報酬人員、從事兩種或兩種以上職業人員,比如我校聘請的外單位來我校授課并取得課時酬金的人員。
5、應簽訂勞動合同人數(≤單位從業人員總數),建立勞動關系應該簽訂勞動合同,應該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包括:本單位外派人員、本單位下崗職工、本單位勞務輸出人員、本單位休病假產假人員、試用期內員工、臨時工、季節工、農民工、外地工等,但不包括從外單位借調人員、勞務人員、在校學生、退休返聘人員等。
6、其他從業人員工資情況,填寫發放給其他從業人員的所有勞動報酬。
7、從事規定工種人數,規定工種的范圍見附件4。
8、工資支付日期,指2012年12月份的工資發放日期。
9、低于最低工資人數,2012年北京市最低工資為1260元/月。
10、加班工資支付情況,如有據實填報,如沒有則填“無”。
11、短期用工繳納社會保險,指2012年12月繳納各種社會保險人數和交費金額。
12、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職工上一社保年度月工資總額平均值為下一社保年度各項社會保險費計算基準值,保費根據基數進行扣劃。社保基數有上下限(見海淀社保網站)。社保中心會自動將參保人基數增補或減少至上下限范圍內。舉例,北京市2012年6月城鎮人員養老、失業保險基數下限為1869元,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數下限為2803元,A職工各月工資總額平均值為5000,則2012年五險基數為5000,若A職工各月工資總額平均值為1200元,則其2012年養老、失業保險基數為1869元,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數為2803元。此次統計的繳費基數及繳費人員、繳費金額均以12月社保中心收繳保費月報為準。
附件4:
持職業資格證書就業的工種(職業)目錄
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
車工、銑工、磨工、鏜工、組合機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鑄造工、鍛造工、焊工、金屬熱處理工、冷作飯金工、涂裝工、裝配鉗工、工具鉗工、鍋爐設備裝配工、電機裝配工、高低壓電器裝配工、電子儀器儀表裝配工、電工儀器儀表裝配工、機修鉗工、汽車修理工、摩托車維修工、精密儀器儀表修理工、鍋爐設備安裝工、變電設備安裝工、維修電工、計算機維修工、手工木工、精細木工、音響調音員、貴金屬首飾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機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鋼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裝飾裝修工、電氣設備安裝工、管工、汽車駕駛員、起重裝卸機械操作工、化學檢驗工、食品檢驗工、紡織纖維檢驗工、貴金屬首飾鉆石寶玉石檢驗員、防腐蝕工。
農林牧漁水利業生產人員:
動物疫病防治員、動物檢疫檢驗員、沼氣生產工。
商業、服務業人員:
營業員、推銷員、出版物發行員、中藥購銷員、鑒定估價師、醫藥商品購銷品、中藥調劑員、冷藏工、中式烹調師、中式面點師、西式烹調師、西式面點師、調酒師、營養配餐員、客房服務員、保健按摩師、職業指導員、物業管理員、鍋爐操作工、美容師、美發師、攝影師、眼鏡驗光員、眼鏡定配工、家用電子產品維修工、家用電器產品維修工、照相器材維修工、鐘表維修工、辦公設備維修工、養老護理員。
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
秘書、公關員、計算機操作員、制圖員、話務員、用戶通信終端維修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