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2年度教育部“創新團隊發展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
人函〔2012〕53號
各學院:
根據《關于2012年度教育部“創新團隊發展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2]143號)和《教育部“創新團隊發展計劃”支持辦法》等文件精神,現就開展2012年度教育部“創新團隊發展計劃”申報推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和名額
1、申報條件:
(1)創新團隊一般應以國家實驗室或近五年內經過國家評估且結果為優良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國防科技重點實驗室)、教育部重點實驗室以及業績優秀的國家或教育部工程化基地和國家重點學科為依托,承擔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具備良好的工作氛圍和環境條件,團隊帶頭人及成員有充分的時間和精力從事本計劃資助的研究工作。
(2)創新團隊帶頭人應具有高深的學術造詣和創新性學術思想,品德高尚,治學嚴謹,具有較好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體中有較強的凝聚作用,一般應為在本校科研教學第一線全職工作的兩院院士、長江學者、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百人計劃”入選者、國家重大項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學家等中青年專家。
(3)創新團隊的學術水平在高等學校同行中應具有明顯優勢,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績,或具有明顯的創新潛力。
(4)推薦的創新團隊帶頭人是兩院院士的,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歲;其他專家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歲。擔任高校校級領導職務的專家一般不作為團隊帶頭人推薦。
(5)創新團隊應是在長期合作基礎上形成的研究集體(10人以上),具有相對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問題,以及合理的專業結構和年齡結構。
(6)按照如下11個領域歸口申報:數理(力學)、化學化工、農業、能源與環境、信息、人口健康I(生物與基礎)、人口健康II(臨床與藥學)、資源、材料、先進制造、管理。
2、申報名額:
實行限額推薦制度,教育部分配給我校2個申報名額。每個學院可以推薦1個創新團隊。
二、申報材料
申報紙質材料一式15份,其中原件1份,同時報送電子版材料1份,電子文檔內容需與紙質材料一致。
推薦的創新團隊須按照《教育部“創新團隊發展計劃”申請書》(附件2)的要求準備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必須突出重點,簡明扼要,雙面打印,申請書與附件一同裝訂成冊(封面用白色銅版紙)裝訂,包含附件在內不超過80個頁碼。
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12年6月18日。
三、注意事項
1、申報材料不得有涉密內容。
2、申報材料應確保信息真實,填寫完整,不得空項、漏項。
3、請申請團隊同所在學院商討草擬申報書中的推薦意見。
4、電子版申報材料及申報清單請發送至sscsr@bit.edu.cn,紙質材料報人事處高層次人才辦公室(2號樓102室)。
聯 系 人:施瑞
聯系電話:68918577
附件:1.《教育部“創新團隊發展計劃”支持辦法》
2.《教育部“創新團隊發展計劃”申請書》
3.《教育部“創新團隊發展計劃”申報清單》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