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1年度“徐特立特聘教授、講座教授”的通知
人函〔2011〕71號
各學院:
2011年度北京理工大學“徐特立特聘教授、講座教授”申報工作現已啟動。按照《北京理工大學“徐特立特聘教授、講座教授”實施辦法(暫行)》(第48號令)文件精神,現將2011年度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徐特立特聘教授基本條件
1.具有博士學位,在海內外教學科研第一線工作,原則上自然科學類年齡不超過40周歲,人文社會科學類不超過45周歲,成果突出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2.國內申請人應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國外申請人一般應擔任高水平大學助理教授及以上職位或具有相應的學術水平;
3.勝任核心課程講授任務,學術造詣高深,在科學研究方面取得國內外同行公認的重要成就;
4.具有發展潛力,對本學科建設具有創新性構想和戰略性思維,具有帶領本學科在其前沿領域趕超或保持國際先進水平的能力;
5.具有較強的團結協作、拼搏奉獻精神和相應的組織、管理、領導能力,注重學術梯隊建設,能帶領一支創新團隊協同攻關。
二、申報徐特立講座教授基本條件
1.在海外教學科研一線工作,一般應擔任高水平大學副教授及以上職位或其他相當職位;
2.學術造詣高深,在國際上本學科領域具有重大影響,取得國際公認的重大成就;
3.具有拓展本學科國際科研合作與學術交流的能力;
4.保證每年在我校一般工作3-6個月,因特殊原因,最少不得低于2個月。
三、推薦名額
實行限額推薦制度,各學院可以推薦1名特聘教授和1名講座教授。沒有合適人選的學院,可以不推薦。
四、申報評審程序及時間節點
1.學院評審:申請人填寫《北京理工大學徐特立特聘教授(講座教授)申報表》,并附證明申請人水平的材料,提交學院;學院組織專家組對申請人的學術水平、發展潛力等進行評議,提出推薦意見。各學院9月20日前完成院內評審推薦工作。
2.學部推薦:各學部對申請人的學術能力、學術成果、發展潛力以及崗位平臺的支撐條件,進行綜合評價,提出推薦意見,并對本學部的特聘教授和講座教授候選人分別進行排序。各學部于9月30日之前,完成評審推薦工作。
3.學校審批:學校根據崗位設置情況及學院和學部的評審推薦意見,提交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擴大會審批,確定聘任人選。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學“徐特立特聘教授、講座教授”實施辦法(暫行)
附件2:北京理工大學徐特立特聘教授申請表
附件3:北京理工大學徐特立講座教授申請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