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5年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組織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科技部關于開展2015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組織推薦工作的通知》(國科發政〔2015〕200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2015年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組織推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1.堅持向科研一線和企業科技人才傾斜。重點支持在科研一線潛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不參加申報。對企業科技人才適當放寬推薦條件,地方推薦人選中,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推薦人選來自企業的比例不低于1/3。
2.堅持以用為本。推薦人選要符合國家和部門及地方的發展需求,用人單位要在人才培養、使用和支持方面承諾落實支撐保障條件。擴大選才的覆蓋范圍,同一法人單位通過一個推薦渠道推薦人選原則上不得超過5人。
3.加強人才、項目和基地有機結合。人選優先從重大研發項目,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基地,以及創新型企業、創新型試點城市中推薦產生;已列入部門、地方人才計劃的人選可擇優推薦,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隊和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
4.堅持好中選優,確保推薦質量。要進一步嚴格選才標準,將人選的科研誠信、品德、能力、業績和發展潛力,作為人才遴選的主要條件,切實把好推薦質量關。推薦工作要公開公平公正,程序嚴格規范,要組織專家對申報對象進行推薦評審,并對擬推薦對象在其依托單位內部公示無異議后,方可正式推薦。
二、推薦條件
1.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應具備以下條件。
——堅持科學精神,恪守科學道德,品行端正。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發展趨勢或屬于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
——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以上職稱(企業科技人才可不受職稱限制,并適當放寬學歷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創新性成果,在所在行業或領域業績突出,具有較大的創新發展潛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線從事研究開發工作。
——具有較強的科研領軍才能和團隊組織管理能力。
人選為海外引進人才的,須已回國工作兩年以上(2013年8月25日前回國,以與用人單位簽署的正式工作協議或合同為準),并保證在今后5年內每年在國內工作9個月以上。
2.重點領域創新團隊應具備以下條件。
——團隊研究方向符合國家、行業重點發展需求。
——團隊承擔重大科研項目或重點工程和重大建設項目的重點研發任務,有明確的研發目標和發展規劃。
——團隊創新業績突出,研發水平居行業或領域前列,并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較好的發展前景。
——團隊結構穩定、合理,核心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過15人,可跨單位協作。
——團隊負責人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時符合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的其他基本條件。
3.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
——申報單位應為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含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研發機構)或科技園區。申報單位要有好的人才工作基礎,人才培養體制機制改革力度大、政策突破性強,具有明確的改革思路和切實可行的落實措施。鼓勵申報單位選擇具有鮮明特色和示范帶動意義的內設機構或非法人機構作為示范基地建設單位。
——申報單位為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的,應在相關科技領域具有較強科研實力;在科技人才的培養使用、評價激勵、管理服務等方面先行先試、大膽探索;在培養拔尖和青年人才、產學研聯合培養人才、人才國際交流與合作等方面具有典型經驗與做法,形成富有特色、取得初步成效的人才培養模式。
——申報單位為科技園區的,應在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方面成效突出;建立為創業人才服務的專業化技術服務平臺和良好創新創業環境;在科技創新創業人才的引進、培養、激勵等方面建立良好機制并取得明顯成效。
三、推薦渠道和名額分配
1.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重點領域創新團隊和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由有關部門、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門、部分聯合會(協會、學會)負責推薦。
2.鼓勵各學院及相關候選人通過聯合會、協會、學會等其他渠道申報創新推進計劃相關項目。
3.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每類項目各學院限推薦申報1人(個),無合適人選可不推薦。
四、支持措施
1.對符合條件的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重點領域創新團隊負責人,擇優推薦納入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簡稱“萬人計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2.科技部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落實入選對象的支持政策和措施,促進人才、項目和基地的結合,加強管理和跟蹤服務,組織入選對象開展跨領域的學術交流、聯合攻關、境內外研修培訓以及與地方產業技術需求對接等活動,加強對入選對象的突出業績和典型事跡宣傳。
五、有關要求和申報流程
1.已入選推進計劃的和連續申報兩次未入選的,本年度不再申報。
2.同一申報對象只能通過一個渠道推薦申報推進計劃一個類別項目,且不能同時申報“萬人計劃”其他類別項目(如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教學名師以及青年拔尖人才等)。重復申報的,一經發現取消評審資格。
3.請各位候選人先填寫推薦樣表,待學校評審確定擬推薦候選人后再通過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申報系統網上統一申報、推薦。
4.請各學院草擬依托單位意見(北京理工大學)和推薦單位意見(工業和信息化部),并于2015年7月22日17點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高層次人才辦公室(2號樓106室),其中推薦表10份、附件1份。同時將電子版材料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甘振坤 施瑞
電話:68918577
附件:
1.中青年科技創新領軍人才推薦表(樣表)
2.重點領域創新團隊推薦表(樣表)
3.創新人才培養示范基地推薦表(樣表)
4.各部門、協會推薦名額分配表(供參考)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