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動2014年“青年教師重返母校”項目及“合作伙伴回訪北理”項目的通知
人函〔2014〕112號
各學院:
為貫徹落實“強師興校”和“開放發展”戰略以及學校師資隊伍建設工作會議的精神,加強我校與海外高水平大學學術交流與合作,按照《北京理工大學關于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若干意見(試行)》文件及學校工作安排,現啟動2014年度“青年教師重返母校” 項目及“合作伙伴回訪北理”項目的申報工作。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項目介紹
“青年教師重返母校”項目:學校擇優支持在海外高水平大學獲得博士學位及有長期工作、訪學經歷的青年教師再次赴原海外高水平大學開展為期3個月的學術出訪。
“合作伙伴回訪北理”項目:學校擇優支持具有海外訪學經歷的教師邀請原訪學單位合作學者來校開展2-4周左右的學術交流活動。
二.申報要求
“青年教師重返母校”項目:
1、申請人近五年有連續12個月以上長期海外學習、訪學經歷;
2、須為40歲以下(截至2014年1月1日);
3、已取得國外高校邀請信;
4、原則上應于本學期派出。
“合作伙伴回訪北理”項目:
1、校內申請人有連續12個月以上長期海外學習、訪學經歷;
2、擬邀請合作伙伴應在國外高校擔任助理教授以上職位;
3、原則上合作伙伴應于本學期到校。
以上兩個項目中“海外高校”為上海交通大學“世界大學學術排名”中全球前100位著名大學的,將優先予以支持。
三.申報程序
“青年教師重返母校”項目及“合作伙伴回訪北理”項目依個人申報、學院審核推薦、學校評審批準等程序進行。
各學院于10月13日(星期一)前將附件1、附件3、附件4等“青年教師重返母校”項目申報材料交至人事處師資培養科(2#102),并將附件4的電子材料發送至[email protected];同時將附件2、附件3、附件5等“合作伙伴回訪北理”項目申報材料交至人事處師資培養科(2#102),并將附件5的電子材料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按“2014重返母校/回訪北理-**學院”格式編寫。
四、支持措施
“青年教師重返母校”項目:通過評審人員按學校流程辦理出國訪學事宜,學校將提供往返機票費用及三個月在外生活補貼。在外期間補貼標準及工資待遇等按照《北京理工大學教師學術出訪支持辦法(試行)》文件規定執行。
“合作伙伴回訪北理”項目:通過評審人員按學校流程辦理來校交流事宜,學校將為其提供往返機票費用及在校期間工作酬金。
五.其他說明
1、在申報過程中所有材料請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做好保密工作。
2、有疑問請詢人事處師資培養科,聯系電話:68912338;聯系人:王曉庸、何驍威。
附件:1、北京理工大學“青年教師重返母校”項目申請表
2、北京理工大學“合作伙伴回訪北理”項目申請表
3、北京理工大學公開信息保密審查表
4、“青年教師重返母校”項目匯總表
5、“合作伙伴回訪北理”項目匯總表
人事處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