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我校學生、社會人員破壞校內公共安全設施的通報
關于對我校學生、社會人員破壞校內公共安全設施的通報
暑假期間,為美化校園,進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衛處對我校中心教學樓附近的步行區域的機動車擋車器進行了更換,采用美觀、環保的花盆石柱取代了原有的鐵質擋車器。
2013年8月23日凌晨2點19分左右,我校三名學生酒后回到新一學生宿舍途中,大四學生米某與大三學生故意對逸夫樓步行區南側入口的石質擋車器進行了破壞,造成了擋車器頂部的花盆碎裂。他們的行為,損壞了學校公物,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經調取監控攝像、宿舍人員排查,保衛處追查并鎖定到米某、張某二人,二人對所作之事供認不諱。鑒于二人認錯態度較好,保衛處要求二人對所損壞的公物照價賠償,通報所在學院并提交相關部門按學生紀律處分條例處理,暫不追究其治安及法律責任。
此外,2013年8月25日15點20分左右,社會人員陳某駕駛面包車來我校送貨,由于駕駛技術原因撞壞主樓門前石質擋車器。保衛處值班人員立即趕往現場進行處理,司機陳某認錯態度誠懇,愿承擔全部責任,經批評教育后,根據公共安全設施采購合同,對損壞的公共安全設施進行照價賠償。
保衛處提醒:公共區域的秩序與安全關乎全體師生員工和居民切身利益,學校內的擋車器、監控、路面交通設施等屬于校園安全設施,希望我們每個人都提倡公共道德、愛護學校公物。保衛處將一如既往地維護校園內的安全與秩序,今后如果還有類似情況發生,保衛處將轉交公安機關嚴肅處理。
(審核:代方震)
北京理工大學保衛處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