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材料領域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指南的通知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之間的科學合作框架,為促進兩國科學家在材料科學領域的合作研究,雙方將共同資助我國和美國科學家之間開展的合作研究項目(Joint Project)。
一、項目說明
(一)資助項目數:不超過10項;
(二)項目執行期:3年(2013.1.1-2015.12.31),申請人須在每年年末提交項目進展報告,項目執行結束后須提交結題報告;
(三)資助強度:中方最高額度:200萬/3年,用于資助中方研究人員的合作研究費用、赴美的國際旅費和美方研究人員在華的生活費;NSF也將提供相應的資助用于美方研究人員的合作研究費用、訪華的國際旅費和中方研究人員在美期間的生活費。
(四)資助領域及申請代碼:先進能源材料
1)側重先進能源材料中的物理問題請填報申請代碼:A04
2)其他請填報申請代碼:E02
注意:請申請人務必選擇上述兩個申請代碼之一進行填寫,否則視為無效申請。
二、申請資格
(一)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應是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
(二)鼓勵中美青年科學家的合作申請。
(三)中美雙方科學家之間需已有良好的合作基礎,在充分溝通協商的基礎上,分別向各自國家的基金會提交申請, 單方申請視為無效 。
美方合作者應按照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的具體要求,(網址:http://www.nsf.gov/publications/pub_summ.jsp?WT.z_pims_id="12820&ods_key=nsf11568)同時向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遞交相應申請。
三、限項規定
本項目屬于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一)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二)本項目計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包括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項目總數限3項的范圍;
關于限項規定的詳細說明,請見《201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四、申報要求
(一)中方申請者須在2011年9月20日前提交“預申請簡表”(見附件),以附件的形式通過電子郵件發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際合作局美大處劉秀萍(聯系方法附后)。NSFC將于2011年10月10日后將初評結果復函通知申請者本人。
(二)通過初評的中方申請人須提交全文申請書,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isis.nsfc.gov.cn),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如下: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
2、點擊“國際合作項目申請”一欄中的“申請國際合作類項目”;
3、點擊“填寫申請書”按鈕,在項目類型中選擇“合作研究”,展開子類別;
4、選擇項目名稱“NSFC-NSF項目(中美)”;
5、請按照系統提示填入一個申請人曾經主持過或正在主持的三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編號;
6、系統審核通過之后,即可進入申請書填寫界面,在線填寫并提交申請書。
中方申請人除了在線填寫提交中文申請書以外,還須提交美方合作者在美NSF FastLane系統中提交的英文申請書的副本。無此英文申請書副本的視為無效申請。
(三)要求將雙方申請人的中、英文學術簡歷(美方只提供英文即可)、近期公開發表的代表性文章目錄(雙方各5篇)及雙方簽署的合作研究協議書(復印件即可)以附件的形式附上(材料不全視為無效申請)。
(四)以上全部材料在線填寫和上傳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并將系統自動生成的PDF文件打印。電子版申請書需經所在單位科研處確認提交至我委,紙質申請書經單位簽字蓋章后,同附件材料一起于2011年11月11日前送至科研院基礎科研部(逸夫樓103室)。
五、聯系方式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際合作局美大處
劉秀萍:Email:[email protected]
Tel:010-6232 5377; Fax:010-6232 7004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工程與材料科學部
陳克新: Email:[email protected]
Tel:010-6232 7144; Fax:010-6232 7133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數理科學部
張守著:Email:[email protected]
Tel: 010-6232 7188;Fax: 010-6232 7175
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
Michael J. Scott:Tel: (703) 292-4771;Email:[email protected]
科研院聯系人:謝非
聯系電話:68913590;Email:[email protected]
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