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辦理2007年教學區機動車輛車證的通知
各學院、處級單位:
教學區機動車輛進出和停放一直是廣大教職工關心的問題。自2005年開始,學校教學區機動車輛車證單獨辦理以來,有效地控制了教學區內機動車輛行駛和停放。現就辦理2007年機動車輛進出和停放教學區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以北京理工大學名義購買的公車和以在職教職工及其配偶名義購買且職工本人持有有效駕駛證的私家車(以機動車行駛證和職工駕駛證為準,配偶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均可辦理教學區機動車輛車證。以其他單位或個人名義購買的機動車原則上不辦理教學區機動車車證。需在學校生活區行駛和停放車輛的,可向保衛處申請辦理生活區機動車輛車證。
二、從本通知公布起至放假前,各學院、處級單位組織本單位教學區機動車車證的登記、申請工作。申報手續包括以下內容:
1.《2007年北京理工大學教學區機動車輛車證申領表》(見附件)
2.車輛有效行駛證復印件及申請人有效駕駛證復印件
三、經審核符合申領條件的車輛,下學期開始到校長辦公室領取“2007年教學區機動車輛車證”(不收任何費用),已辦理2006年車證的在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舊證。
四、各學院、處級單位要對申領人及申報車輛的資質進行嚴格審查,不得申報不符合條件的車輛。為保證車證申報和發放工作的公正性,校長辦公室將對各單位申報的車輛及申領人情況以適當的方式予以公開,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
五、為便于有關單位開展對外公務,各學院、黨委辦公室、校長辦公室、后勤辦公室、產業辦公室將各發放兩張臨時車證,用于相關單位對外公務車輛的進出和停放。臨時車證不得為某一車輛長期使用。
六、各單位及其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仿制、涂改由校長辦公室制作的教學區機動車輛車證,違反者將給予公開通報并對“假證”予以沒收。
聯 系 人:高 博
聯系電話:68913278
辦公地點:主樓226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