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學的前身是1940年誕生于延安的自然科學院,是中國共產黨...
各學院、書院: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本科教學工程”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號)及《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實施北京市大學生科學研究與創業行動計劃的通知》(京教高〔2008〕6號)中的有關精神,以及根據教育部高教司理工處今年上報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的工作安排通知,我校即日起啟動2019年校級大學生創新訓練計劃項目申報工作。
對于立項且結題的項目,學校將給于每項目1000-3000元的支持經費。
一、申請對象
全校在讀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級學生。
二、申報時間
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20日。
三、申報辦法
1、填寫《北京理工大學大學生創新訓練計劃項目立項申請表》(附件1)和項目信息表(附件2)。
2、11月20日前將紙質版申請表交到良鄉校區至善園B102(可用京工飛鴻)。同時將電子版立項申請表(附件1)以及項目信息表(附件2)發送至[email protected]。聯系人:姚老師,電話:81384901,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6:00。
附件1、附件2電子版材料命名規則“學院/書院+負責人+項目名稱”
3、申報結束后學校組織專家評審,確定最終立項項目。
四、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積分獲取政策
學校從2016級本科生開始,將創新創業、社會實踐、藝術實踐積分(以下簡稱“實踐積分”)納入培養方案并制定《北京理工大學“創新創業、社會實踐、藝術實踐”積分管理辦法(試行)》(詳見:《北京理工大學學生手冊》)。參加并完成結題的國家級、北京市級、校級大學生創新訓練項目以及獲得立項的創業訓練、創業實踐項目的學生,根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項目積分評定標準表》,可獲得相應的實踐積分,該積分作用如下:
1、經認定的實踐積分經申請沖抵“實踐訓練通識課”中科技實踐模塊的學分;
2、經認定的實踐積分,可根據學院制定的規則沖抵專業選修課學分或學院認定的其他學分(被沖抵的課程成績認定方法,由學生所在學院制定);
3、積分累積超過6分且未將該積分用于沖抵其他課程學分者,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4、在專業領域取得6個以上實踐積分且未將該積分用于沖抵其他課程學分者,同等條件下將優先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學生創新創業實踐中心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