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學的前身是1940年誕生于延安的自然科學院,是中國共產黨...
為支持學生開展創新創業實踐活動,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生態環境,培育大學生創新意識、創業精神和實踐能力,學校建設了北京理工大學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基地,并于2019年3月正式啟用。經研究決定,現招募入駐項目,并向入駐項目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創新創業工作空間、網絡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入駐條件
(一)創新創業項目需擁有合法的知識產權,無知識產權糾紛。
(二)創新創業項目負責人必須為北京理工大學全日制在校學生或畢業5年內的校友(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學生,不含在職學生)。
(三)創新創業項目有明確的方向和構思,具有創新性和市場潛力;鼓勵創新創業項目與專業相結合,以科技創新類項目為主;已有實體企業的項目負責人(法人)需占10%以上股份;項目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相抵觸,且需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和地區環保要求。
(四)同等條件下,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或校級以上創新創業競賽獲獎項目或團隊優先。
二、申請入駐流程
(一)創新創業項目負責人向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基地提出入駐申請,并提交申請材料。
(二)基地受理申請后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組織聯絡評審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必要時可聽取項目負責人的入駐申請答辯,綜合申請考核結果,由評審專家討論決定入駐資格并進行公示。
(三)基地與獲得入駐資格的創新創業項目簽訂入駐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辦理入駐手續。
(四)創新創業項目入駐基地,開展創新創業實踐活動。
三、入駐項目可享受的優惠政策
(一)免費享有12個月的孵化期,確有發展潛力的,可延長至24個月。
(二)免費使用基地提供的辦公場地、家具、設備和上網服務。
(三)免費享有基地提供的創新創業導師指導和培訓等服務。
(四)免費享有基地提供的項目宣傳、融資對接和產學研合作服務。
(五)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國家、北京市其他優惠政策。
四、入駐項目管理
(一)管理方式。學生創新創業實踐中心對批準入駐的創客團隊采用合約制管理。
(二)項目考核。采取畢業與退出機制。
1.項目畢業。經過基地一段時間孵化,創新創業項目的研發和生產經營步入正軌,具備自主創業的能力,可申請畢業答辯,答辯通過的項目準予畢業。
2.項目退出。
(1)協議期滿退出。孵化期限結束但未能通過畢業答辯的,創新創業項目根據協議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后退出。根據孵化實際情況,如果創新創業項目具有繼續孵化潛力的,可申請辦理延期退出,最長可延續12個月。
(2)主動申請退出。協議期未滿,因項目自身原因要求提前退出基地的,可提前兩周向基地提交退出申請,經批準后終止協議,并辦理退出手續。
(3)強制要求退出。對于違反《北京理工大學學生創新創業實踐基地管理辦法》及學校相關政策和規定的創新創業項目,基地有權終止協議,終止提供相關扶持政策和服務,強制要求創新創業項目退出基地
五、其他
有申請入駐意向的創新創業項目需將申請材料(入駐申請表、項目商業計劃書、路演PPT,身份證、學生證或畢業證的掃描件,及其他輔助材料)通過郵箱形式統一打包發送到[email protected]。
申請材料命名格式為:入駐項目申報-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學院-項目負責人姓名。
聯 系 人:甘振坤、車輝泉
聯系電話:81381256
學生創新創業實踐中心
2019年3月18日